8月23日开始办理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录取手续 8月27日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

 

根据我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,8月23日-27日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院校到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。参加录取的高职高专(二)为湖北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、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、省电大普通班、招收中职毕业生(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)的高职高专专业,共有招生院校123所,招生计划78117余人,其中招收中职生计划19968人。

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院校招生由院校和考生双向选择,实行自主招生,考生将准考证原件交给学校登记,学校凭准考证原件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。省招办已通过《湖北招生考试》杂志第8期将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院校和招生计划对社会公布,考生可通过湖北教育信息网(www.e21.edu.cn)和县(市)招办查询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自主招生院校的学校地址、联系方式、咨询接待电话等。

7月10日开始至8月10日提前批、第一批、第二批、第三批本科、第四批高职高专(一)院校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。8月27日晚9:30,随着第四批高职高专(二)院校录取结束,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也将全部结束,录取工作结束后,不再进行补录。

 

   (省招办  巩平)

 

 

 
 

上传时间: 2004-08-22 19:16:3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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