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7月27日开始,进入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阶段,第三批本科分第三批本科(一)和第三批本科(二),目前,第三批本科(一)和第三批本科(二)院校的第一、二志愿已经投档。第三批本科(一)录取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(不含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),招生院校114所,招生计划18454人,其中,省内第三批本科(一)院校21所,招生计划13491人;第三批本科(二)录取为我省办在市(州)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,招生院校11所,招生计划4924人。第三批本科(一)和第三批本科(二)院校征集志愿时间都在7月31日。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在7月31日在县市招办填报征集志愿。
第三批本科院校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,按办学成本收费,一般每年1万元左右。考虑到这些学校收费比较高,且发放独立学院文凭,需要给学校和考生比较长的时间进行联系和选择。独立学院办理录取手续的时间将延续到8月5日前,我省独立学院还有计划余额的(没完成的计划或从外省调回的计划),可继续在批次线上自主组织生源,凭考生准考证原件于8月27日前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。
考生可以到县市招办或通过湖北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。已经投档的考生在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以前都可以和学校取得联系,表明是否愿意就读该校,不愿意到已投档学校就读的可以要求学校退档,并重新选择一所省内独立学院,凭准考证原件与学校办理有关登记手续;批次线上“自由可投”的考生,可以和有招生计划的省内第三批本科院校联系,将准考证原件交给愿意就读的学校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;原来没有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,现在又想就读的考生,也可以与省内独立学院取得联系,凭准考证原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。
提醒广大考生特别注意:第三批本科(一)、第三批本科(二)院校自主组织生源时,依然执行第三批本科(一)和第三批本科(二)批次投档资格线,即第三批本科(一)文科430分,理科450分;第三批本科(二)文科405分,理科420分。高考成绩未达到批次投档资格线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第三批学校。